申俊锋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惹祸端,积极赔偿得缓刑
来源:申俊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30
浏览量:286

案件回放:2012年五月的一天,赵某开着自己刚买来的新车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在朋友婚礼上因为高兴,喝了一点酒。吃完饭出来后,别人劝他喝了酒别开车了。他认为没事,就开车回家了。因为他是新手,又加上刚才喝了一点酒。在路过一个路口时,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在地。事后,赵某主动拨打了120122电话进行救助。后来,被撞的伤者在送到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医治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鉴定赵某酒后驾驶,并且超速、闯红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保险公司得知赵某是酒后驾驶以后拒绝代替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在死者去世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公诉。检察机关在经过审查以后决定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赵某的家人找到我为他提供辩护。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后,首先和检察机关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在检察机关的配合下找到死者家属。几经周折终于和死者家属达成了基本调解意见。由赵某家属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在得到谅解以后,经过律师和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积极协调,并且在庭审中提供证明赵某交通肇事案件中,第赵某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法庭审理,在法官的慎重考虑之下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于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且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使其重获自由。

辩护意见要点如下:1、赵某因一时疏忽造成此悲剧,对于事故的发生赵某也是不愿意看到的。

2在事发后积极赔偿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3、赵某没有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应当在基准刑三年以下判处刑法并考虑其减轻情节

4、赵某在事发后积极进行抢救,为挽救死者的性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且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应当依法视为有自首情节。依法对于其自首情节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综上考虑,依法对赵某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并同时适用缓刑。

注:在突发事件到来后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惊慌也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如果不知道怎么处理建议第一时间和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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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申俊锋
  • 执业律所: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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